转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辛裕祺、通讯员黄铁城报道:2020年8月1日起,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市通行;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/套,12月31日,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《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进行解读,明确佛山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,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启动。

不符合新国标车辆设置1~2年过渡期
根据《通告》,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,以下简称“新国标”)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,核发正式号牌(银色)和行驶证。

符合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,以下简称“旧国标”)或符合新国标,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登记,核发过渡期号牌(蓝色)和行驶证。
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,凭有效材料登记,核发过渡期号牌(黄色)和行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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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过渡牌规定上牌时间
领取蓝色或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。
2020年8月1日起,将停发蓝色、黄色号牌,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。
3种号牌有不同的通行时间
1、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允许在我市行驶(管制路段除外)。
2、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(管制路段除外)至2022年1月31日止,过渡期为两年。
3、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我市通行(管制路段除外)至2021年1月31日止,过渡期为一年。
特别注意:
2020年8月1日起,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通行。蓝色、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在通行日期截止后,号牌作废,禁止在我市道路通行。
上牌费用和需带资料
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,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,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,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/套。
个人上牌还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、购车发票原件。如需代办,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,填写委托书。
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,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。
哪里可以为电动自行车上牌?
市民可在市内任一交警车管所或警邮合作网点登记上牌,工作人员将查验车辆(包括车辆整车编码、脚踏骑行功能、铭牌,核对合格证参数等)。
查验合格后,录入相关信息。随后,申请人进行缴费、选取号牌(银色号牌随机5选一,蓝色、黄色号牌按序核发)。
点击图片,可放大查看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(上牌)网点↓↓

市民可在商铺直接购买上牌车
佛山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将推行“带牌销售”便民服务措施,市民通过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,就能购买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。
此外,《通告》还提到鼓励电动自行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,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好安全防护。
